重慶收賬公司借貸兩邊沒有約好借期內(nèi)利息,也未約好逾期利息,出借人能否主張逾期利息?
借單款式2:現(xiàn)張三(告貸人)因購買轎車資金不足,向李四(出借人)借到人民幣20000.00元整(大寫:貳萬元)。還款期限2014年12月31日前。實(shí)際情況是,在2014年12月31日前,張三并未依約歸還告貸。在2015年8月30日,張三才還清告貸。那么李四是否能夠主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間的逾期利息呢?
答:能夠。
律師提示:借單中未約好借期內(nèi)利息和逾期利息,告貸人沒如期還款時(shí),出借人能夠向告貸人主張逾期利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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